香港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生效

 In 自贸协定

政 府 发 言 人 今 日 ( 五 月 九 日 ) 表 示 , 香 港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 东 盟 ) 的 《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 《 自 贸 协 定 》 ) 涉 及 香 港 和 缅 甸 、 新 加 坡 和 泰 国 三 个 东 盟 成 员 国 的 部 分 将 于 六 月 十 一 日 生 效 , 而 有 关 余 下 七 个 成 员 国 的 部 分 , 协 定 生 效 日 期 将 于 确 实 后 再 作 公 布 。

《 自 贸 协 定 》 生 效 后 , 就 货 物 贸 易 方 面 , 新 加 坡 承 诺 对 所 有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实 施 零 关 税 , 而 缅 甸 及 泰 国 将 会 逐 步 减 免 对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实 施 的 关 税 。 关 税 削 减 承 诺 涵 盖 香 港 不 同 类 型 的 货 品 , 包 括 珠 宝 、 服 装 及 衣 服 配 件 、 钟 表 和 时 钟 、 玩 具 等 。

香 港 商 号 如 欲 为 出 口 到 缅 甸 、 新 加 坡 及 泰 国 的 香 港 货 物 取 得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 须 符 合 有 关 的 优 惠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和 相 关 规 定 , 并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 工 贸 署 ) 或 政 府 认 可 签 发 来 源 证 机 构 申 请 产 地 来 源 证 。 详 情 请 参 阅 工 贸 署 发 出 的 相 关 贸 易 通 告 : www.tid.gov.hk/s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19/coc2019.html 。

就 服 务 贸 易 方 面 , 《 自 贸 协 定 》 生 效 后 , 有 关 香 港 与 缅 甸 、 新 加 坡 及 泰 国 的 部 分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将 会 在 广 泛 的 服 务 界 别 , 享 有 更 佳 的 商 机 和 取 得 市 场 准 入 的 法 律 保 障 , 包 括 专 业 服 务 、 商 业 服 务 、 电 讯 服 务 、 建 造 及 相 关 工 程 服 务 、 教 育 服 务 、 金 融 服 务 、 旅 游 及 与 旅 行 相 关 的 服 务 、 运 输 服 务 , 以 及 仲 裁 服 务 , 这 些 都 是 香 港 具 有 传 统 优 势 或 具 进 一 步 发 展 潜 力 的 行 业 。

东 盟 的 十 位 成 员 国 为 文 莱 、 柬 埔 寨 、 印 尼 、 老 挝 、 马 来 西 亚 、 缅 甸 、 菲 律 宾 、 新 加 坡 、 泰 国 和 越 南 。 香 港 与 东 盟 于 二 ○ 一 七 年 年 底 签 订 《 自 贸 协 定 》 和 相 关 《 投 资 协 定 》 。

根 据 《 自 贸 协 定 》 的 规 定 , 香 港 及 四 个 东 盟 成 员 国 向 东 盟 秘 书 处 确 认 已 完 成 其 对 《 自 贸 协 定 》 的 内 部 批 准 程 序 后 , 《 自 贸 协 定 》 就 这 五 个 签 署 方 而 言 便 正 式 生 效 ; 然 而 , 直 至 秘 书 处 获 得 相 关 签 署 方 另 外 确 认 其 已 完 成 对 《 投 资 协 定 》 的 内 部 批 准 程 序 , 这 些 签 署 方 在 《 自 贸 协 定 》 之 下 的 权 利 和 责 任 将 会 暂 缓 执 行 。

到 目 前 为 止 , 余 下 的 七 个 东 盟 成 员 国 当 中 , 越 南 虽 已 确 认 完 成 了 对 《 自 贸 协 定 》 的 内 部 批 准 程 序 , 但 因 尚 未 完 成 对 《 投 资 协 定 》 的 程 序 , 因 此 《 自 贸 协 定 》 与 越 南 相 关 的 部 分 目 前 尚 未 可 执 行 。 其 余 六 位 成 员 国 则 尚 未 完 成 对 《 自 贸 协 定 》 的 内 部 批 准 程 序 。

就 《 自 贸 协 定 》 的 详 细 资 料 及 重 点 , 请 浏 览 工 贸 署 网 页 ( www.tid.gov.hk/s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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