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 潛在國安風險須防範 (2023.5.10)

海外律師如欲就國安案件申請認許,須先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准許進行申請通知書》與及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否則法院不得認許該海外律師參與該國安案件,國安案件的機密敏感資料不能隨便簡單處理,要防範海外律師可能違反國家安全的風險較本地律師高,因而條例草案對海外律師作出相關規範,是合理的。

深圳設立商務特別名額 促進兩地經濟發展

在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副會長、立法會進出口界議員黃英豪倡議下,聯同其他18名立法會議員、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及香港各界社會人士100多人,於7月12日聯署呼籲深圳有關部門增設「健康驛站」商務類別,名額約為每日500個,並建議將這些名額的協調及分配工作,交由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聯同各大商會共同進行,以便利香港商界人士到內地從事經營活動,促進兩地的經濟發展。

「對接深圳,規劃共建深港口岸經濟帶」議案辯論

2021年公佈《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的首段內容便提出,北部都會區將成為宜居宜業宜遊、以創科產業為經濟引擎的都會區,並可藉著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加强香港與深圳合作,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當中提倡「雙城三圈」的格局,被視為港深接壤地帶策略性的空間結構,完整覆蓋了深圳發展最成熟的都市核心區和深港口岸經濟帶,以及香港境內擁有龐大發展潛力北部都會區。

「強化及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提升香港競爭力」議案

香港作為國際性大都會和金融中心,匯集全球企業和金融人才,其優勢在於背靠祖國。新一屆特區政府必須鞏固這個優勢,進一步加強香港在各方面的吸引力,而策略上則須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戰略機遇,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時掌握國際形勢,善處變局,為香港和國家的利益做好應對風險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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