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的立法建議」的意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擬在此條例下「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及「建立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兩級註冊制度」。其中,規管珠寶行業與進出口業界息息相關,現着重就「建立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兩級註冊制度」作出回應及提出意見。

1. 本會認同工商業界有義務配合政府打擊非法活動,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有助提升本港廉潔營商地區的地位,應給予支持。
2. 但增加規管措施,或多或少會對業界帶來額外負擔,政府在制定有關條例及細則時,需考慮最低限度地減少對業界的影響。
3. 本會同意諮詢文件所列受規管的活動範圍,亦認同文件中對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定義。
4. 根據業界回饋,大部分交易商不會進行12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贊成設立兩級註冊制度,令多數企業可以透過簡便的手續作第一級註冊,盡量減少規管帶來的影響。
5. 本會同意對第一級及第二級註冊的相關要求;續牌年限方面,建議允許兩級註冊都是每三年續牌。
6. 對於諮詢文件第三章「規管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所提出的豁免境外交易商註冊、現有交易商180天過渡期、罰則及上訴安排等,本會均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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