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方式聘請公務員學院職位 加強培訓效益 (2023年6月12日)

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2023年6月12日舉行會議,討論在公務員學院開設5個常額職位,專職培訓工作,本人支持設立公務員學院和加強對公務員培訓的工作。

目前以公務員招聘方式聘請相關職位,可能受到一些條件限制,比如退休年齡。從培訓效益角度來看,傳授者的經驗十分重要,資深的前高官,私營機構的專業人士,等等,年紀可能偏大,公務員事務局是否應該考慮在聘請這些人士時採用合約制,增加靈活性,比如即使應聘者已年屆70歲,只要相關培訓經驗豐富,過往知識符合學院要求,而健康亦良好,局方亦可考慮以合約制聘用。

本人認為公務員學院發展以靈活的合約制方式聘請職位,相信更能配合培訓政策和發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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