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請政府加速吸引海外公司遷冊香港 (2023年7月3日)

特區政府早前建議修訂《公司條例》(第 622 章),引入公司遷冊機制,以便非香港公司把註冊地遷至香港,並善用香港的優良營商條件和專業服務,鞏固本港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2023年7月3日開會討論有關制度及立法建議。

本人對此表示支持,認為如何能更好地吸引有關公司遷冊來港,相信還包括本港的監管環境、稅務優惠,以及在本地市場營運的優勢等。

融資方面,本人希望將來政府各方面資助和管理的相關基金都能向這類遷冊來港的企業有所傾斜;而有關外匯基金和政府的儲備,如果有部份需要給予投資基金作管理,也應優先考慮讓遷冊來港營運的投資基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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