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澳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

 In 自貿協定
  香港與澳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兩份協定涵蓋範圍全面,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競爭事宜及其他相關範疇,是一份高質素和現代化的自貿協定,為香港商家及投資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更優惠的條件進入澳洲市場,並同時創造更多商機,加強兩地在貿易和投資上的往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和澳洲貿易、旅遊和投資部長伯明翰今日在澳洲悉尼簽訂兩份協定。

邱騰華說:「香港與澳洲均是自由貿易的堅定倡議者,我們今天簽訂了兩份高質素的協定,雙方作出的承諾遠超各自在世界貿易組織所作的承諾,令雙方的貨物、服務和投資可以以更優惠的條件進入對方的市場。在現今全球經貿環境不明朗的情況下,這兩份雙邊協定提供高透明度和可預測性的貿易和投資條件,大大增強對以規則為本的貿易制度的信心。」

他續說:「在服務貿易方面,是次談判達致的成果,對雙方而言均是最高水平的自貿協定。澳洲在《自貿協定》下對約一百四十個服務行業作出具體承諾,讓香港的服務提供者享有市場准入,及在類似的情況下,其所獲待遇不會遜於當地的服務提供者。在這《自貿協定》下,澳洲亦承諾開放其全方位的仲裁、調停和調解服務及若干鐵路運輸服務,除向新西蘭外,澳洲從未向其他自貿協定夥伴作此等服務承諾。」

他說:「《自貿協定》生效後,香港原產貨物可即時透過簡易的申請程序,完全以零關稅進入澳洲市場,這是澳洲給予其自貿協定夥伴的最佳關稅待遇。」

他補充說:「投資方面,在《自貿協定》下,香港投資者可享有更優惠的市場准入,因為需要接受審查的投資金額將有所提高。兩地投資者亦將受惠於新《投資協定》下有關投資待遇和保障的現代化條文。新協定將取代香港與澳洲於一九九三年簽訂的協定。」

《自貿協定》的其他優惠措施包括更便利的商務旅遊安排,以及便利雙方參與彼此政府採購市場、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和促進競爭的條文。

有關這兩份協定為香港帶來的主要好處,請參閱附件。協定的全文將上載至工業貿易署網頁(www.tid.gov.hk)。

邱騰華說:「為協助港商及投資者開拓市場,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投資樞紐的地位和建立我們的全球經貿網絡,香港一直積極尋求與一些與我們有深厚經貿連繫的經濟體、具備發展潛力或位處策略性地位的市場,以及理念相近的貿易夥伴,訂立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

他續說:「香港與澳洲的《自貿協定》是今屆特區政府自二○一七年七月上任以來與貿易夥伴簽訂的第四份自貿協定。」

香港與澳洲的《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談判於二○一七年五月展開,至二○一八年十一月完成,歷時僅十八個月。兩份協定將在香港與澳洲完成各自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澳洲是香港二○一七年第七大服務貿易夥伴,雙方服務貿易總額達四百四十億港元;亦是香港二○一八年第二十大貨物貿易夥伴,貨物貿易總額約為五百四十億港元。投資方面,截至二○一七年年底,澳洲為香港的第八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投資存量達一千三百四十億港元;澳洲亦為香港的第十七大外來直接投資來源地,投資存量達三百三十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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